(一)主管部门
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
(二)建设目标
立足区域优势,侧重于县域范围内优势特色农产品,在产业规模、市场份额、参与主体、品牌传播以及理念、技术、 机制等多方面,引领和驱动主导产业和本区域农业全产业链建设 。
(三)实施主体
县级农业农村部门
(四)资金扶持额度
无
(五)申报要求
1. 申报条件
主导产业地位突出。农业全产业链主导产业优势明显、 特色鲜明、产业规模较大。主导产业在县域“十四五”规划中有明确要求,全产业链产值占县域内农业总产值比例超过50%,已初步形成标准化原料基地、集约化加工链条、网络 化服务体系、品牌化营销渠道于一体发展格局。
联结机制健全。县级党委、政府积极主动谋划农业全产 业链建设,制定区域内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相关规划,且思路清晰、目标明确、措施可行、并配有相关扶持政策。配有全产业链“链长”,明确“链主”,构建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。
融合层次较深。县域内主导产业已初步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,主体多元、业态多样、类型丰富、增收显著。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一产产值比高于所在省(自 治区、直辖市)平均水平。
基础设施完善。主导产业发展与当地基础设施、资源禀 赋、生态环境、经济区位等相匹配,发展功能定位准确,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,服务设施配套,产业发展与乡镇村庄建设、生态宜居同步推进。
参与主体多元。推动企业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(牧)场、社会化服务组织、小农户以及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行业协会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全产业链建设,形成相互协同、共同发展的格局,通过产业链打造为农 (牧)民增加更多就业机会,让农(牧)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。原则上“链主”企业为1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 头企业。
2. 申报数量
60个左右。
3. 申报材料
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申报表
4.申报评审程序
省级推荐。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,填写《****年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申报表》, 经县级人民政府核准,逐级报送地市级、省级农业农村部门。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遴选,应严格按照 申报名额分配表,将符合条件的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申 报材料汇总并形成推荐函,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文件报送农 业农村部,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。
部级审核。 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开展评价,审核申报材 料,重点对建设条件、已开展工作、成效经验、促进全产业 链培育发展等情况,作出综合评价。根据专家评价意见择优 形成建设名单,并将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。
监测评估。对公布的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、全国农 业全产业链典型县开展动态信息监测和评价,对工作组织有 力、建设成效显著的典型标杆开展宣传推介。
申报政策请咨询中农会客厅:
027-6666676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