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主管部门
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
(二)建设目标
紧紧围绕发挥乡村多种功能,丰富乡村产业业态、拓展农民就业空间、增加农民致富渠道,以农耕文化为魂、以田园风光为韵、以村落民宅为形、以绿色农业为基、以创新创意为径,彰显“土气”、回味“老气”、焕发“生气”、融入“朝气”, 到2025年建设300个在区域、全国乃至世界有知名度、有影响力的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,形成一批体制机制创新、政策集成创设、资源要素激活、联农带农紧密的休闲农业创业 福地、产业高地、生态绿地、休闲旅游打卡地。
(三)实施主体
县级农业农村部门
(四)资金扶持额度
无
(五)申报要求
1. 申报条件
资源优势明显。资源条件具有稀缺性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一 是具有世界知名自然文化资源。县域范围内拥有世界自然遗产、世界文化遗产、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稀缺资源。
二 是具有全国独特自然文化资源。 县域范围内拥有全国独特的山川河流、森林草木、美丽田园、 草原湿地等别具一格地质地貌;或具有独特气候、冰雪天地、阳光沙滩等鲜明气象物候特征;或具有农耕文化、古老传说、 古建遗存、传统技艺和戏剧曲艺等民族民俗风情。
三 是具有区域鲜明自然文化资源。县域范围内拥有临近著名景点、名胜风景区、交通物流节点、城乡连绵带等良好区位;或具有 丰富乡土文化、多样农耕体验、精彩农业节庆、优秀旅居场所,以及“乡字号”“土字号”乡村休闲旅游产品。
设施条件良好。
一 是基础设施完备。具备良好的基础设 施条件和完善的接待服务能力。乡村休闲旅游点交通、水电 气、通讯、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,餐饮、住宿、休闲、体验、 购物、停车等设施条件符合相关建设要求和标准,公共安全、 健康卫生、教育培训等配套建设相对完善。
二 是融入活态元素。乡村民风淳朴、和谐有序、充满活力。农民向上向善、 孝老爱亲、重义守信。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得到传承, 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保存良好,民族民间文化与现 代元素有机融合,融入时尚元素、现代要素、时代朝气。
三 是村容村貌整洁。卫生厕所普及率高,主要景点和园区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,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综合利用,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干净、整洁、便捷,形成一批各具特 色的“一村一景”“一村一韵”美丽休闲乡村。
产业发展领先。
一 是产业规模成型。乡村休闲旅游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 ,主要指标(包括经营收入、 接待人次、人均消费水平等)在全国领先;东部地区年接待 游客200万人次以上,中部地区150万人次以上,西部地区 100万人次以上,2017至2019年三年游客接待数和营业收 入年均增速均超6%。
二是业态活跃丰富。农林牧渔“内向” 融合、产加销服“顺向”融合、农文旅教“横向”融合、科工贸 金“逆向”融合、产园产村产城“多向”融合广泛开展,农家乐、 乡村民宿、休闲观光园区、休闲农庄、休闲乡村、康养和教 育基地等业态类型丰富,至少具有五项上述类型,分布在县 域1/3以上乡镇。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休闲农业和乡村 旅游点5个以上,包括省级以上美丽休闲乡村(其中至少1 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)、休闲农业聚集村、休闲农业园区、 农家乐、乡村民宿等,并形成了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。
三 是富民兴农明显。产业带动能力强,初步形成“美丽宜人、业兴人和”格局。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,经营主体创新发展, 联农带农机制健全,从业人员中农民就业比例达60%以上, 农民人均收入高于省内平均水平5%以上。经营农家乐、乡 村民宿等小农户能够实现稳定就业增收,农民分享二三产业 增值收益有保障。脱贫摘帽地区通过发展休闲农业保持农民 收入稳定增长效果显著,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。
组织保障有力。
一 是规划布局合理。已制定县域乡村休闲旅游发展规划,发展思路清晰,功能定位准确,布局结构 合理。发展规划与县域国土空间规划、主体功能区规划、土地利用规划、城乡规划、美丽乡村规划等多规合一、紧密衔接。休闲农业发展与村庄建设、生态宜居统筹谋划、同步推 进,形成产园融合、产村融合、产镇融合和产城融合格局。
二 是政策体系完善。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,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纳入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,在用地保障、资金安排、 金融服务、人才支撑等方面有务实的举措,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,特别在解决供地和融资难题方面取得突破,政策指 向性、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强。
三 是管理制度健全。休闲农业管理机构健全,职责职能清晰,人员配备齐全。信息咨询、宣传推介、教育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广、标准高。行业管理规范,农家乐、乡村民宿、休闲农园、休闲农庄、休闲乡村等管理制度或标准完善,近三年无食品安全、生态环 境等违法违规事件发生。政府引导有力,形成了多主体参与、 多要素聚集、多业态打造、多机制联结、多模式推进。
2. 申报数量
农业农村部将根据各地休闲农业发展水平,确定每年总量及分省申报控制数。每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申请名额不 超过2个(计划单列市名额计入本省指标)。
3. 申报材料
主要包括申报文件、申报表、重点县建设的有关规划及实施方案等。规划及实施方案应充分体现重点县建设的推进思路、建设目标、主要内容、产业模式、环境影响评价、运行机制、保障措施等内容。如有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供。
4. 申报评审程序
由县级人民政府申请,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遴选上报。为确保评审结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农业农村部将适时成立专 家组,根据申报条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充分考虑各地资源条件、产业水平及工作基础等因素,提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建议名单,并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公示。公示无异议 后,农业农村部将发文予以认定。建立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 动态运行监测机制。从认定当年起每年12月25日前,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审核后的重点县总结报告及监测数据报送 农业农村部。农业农村部每三年组织进行一次综合评估。评估达标的重点县继续保留资格。对评估不达标的重点县,责令限期整改,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,取消“全国休闲农业重点 县”称号。
申报政策请咨询中农会客厅:
027-6666676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