围绕“规划好、建设好、环境好、经营好、乡风好、宜居宜业”的目标,强化规划引领,统筹资源要素,动员各方力量,积极探索和美乡村建设有效途径,打造“五好两宜”和美乡村,促进乡村由表及里、形神兼备全面提升,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乡村绿色发展。
(三)重点任务
一是创新建管机制,促进村庄各美其美、美美与共。按照多规合一要求,科学编制村庄规划,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,促进村庄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。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。
二是创新组团发展机制,推动和美乡村串珠成线、连线成片。按照“村点出彩、沿线美丽、面上整洁”要求,以沿路、沿河、沿景区、沿产业带、沿山水线、沿人文古迹等区域为布局,以中心村、历史文化(传统)村落、红色村庄等为依托,以乡村基础设施完备、公共服务便利、人居环境舒适等为重点,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,推动和美乡村串珠成线、连线成片、组团发展。
三是创新经营机制,促进乡村生态资源、美丽经济有效转化。聚焦乡村生产生活生态“三生融合”,因地制宜挖掘乡村多元价值,拓展乡村农产品供给、生态涵养、休闲观光、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,推动产业发展、农村建设、乡村生活生态良性循环。
四是创新治理机制,推动科技赋能重塑文明和谐乡风。加快数字乡村建设,搭建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,加快推进乡村公共服务、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,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机制。培育文明乡风、良好家风、淳朴民风。
(四)资金扶持额度
按照两年规划、分年实施的方式,中央财政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,对启动试点实施定额补助,支持资金为2 亿元。
(五)申报要求
1. 申报数量
河北、山东、河南、广东、四川5个乡村人口大省可申报2个,其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(以下统称省)可申报1个,可不申报或少申报,但不可多申报。
2.申报材料
申报文件和试点实施方案,方案正文(不包括附表)不超过12000字。
3. 申报评审程序
(1)县级编制方案。 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,向省 级财政部门提出申报,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 整性负责。
(2)省级审核申报。 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省级农业农 村、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,严格审核县级资料,确保试点方 案合规可行。
(3)中央财政择优支持。 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组织 开展试点实施方案评估,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确定拟开展试点 的地区。
申报政策请咨询中农会客厅:
027-6666676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