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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现代化示范区
2025-09-03 16:47:37
       
        以县(市、区)为单位创建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,推进资源整合、政策集成、要素集聚,探索农业机械化、设施化、园区化、融合化、绿色化、数字化发展模式,打造一批农田旱涝保收高产、生产轻简智能高效、产品绿色安全高质的标杆。优化示范区建设布局,分类创建一批以设施化为主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现代化示范区、以绿色化为主的生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、以数字化为主的智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、以园区化和融合化为主的优势特色产业现代化示范区。
       
        (一)主管部门
       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、财政部农业农村司、发改委农村经济司
 
        (二)建设目标
        到“十四五”末,以县为单位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,每年分区分类创建100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,打造一批生产轻简智能高效、产业体系健全发达、经营主体集中活跃、产品绿色安全高质的标杆,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。
 
        (三)创建主体
       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(四)建设内容 围绕守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,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、乡村建设、乡村治理重点工作,探索建立农业现代化工作体系、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,促进农业设施化、园区化、融合化、绿色化、数字化发展,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。
 
        1. 加强设施装备建设,示范引领农业设施化。围绕提高农业产出水平和生产效率,加快用现代设施装备弥补水土资 源禀赋的先天不足。改善设施条件,建设集中连片、旱涝保收、节水高效、稳产高产、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,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,推广标准化温室、新型畜禽养殖、环境控制智能化、节水节肥一体化等设施。全面推进机械化,加快推广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高端复式机械,更多应用北斗终端设备,促进农机农艺融合、设施装备与养殖工艺融合,推动品种、种养方式与装备设施相适应,主要农作物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,设施农业、畜牧养殖、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。健全流通体系,建设田头贮藏、预冷保鲜、分级包装、冷链物流、城乡配送等设施,发展农村电子商务,促进产销对接。
 
        2. 推进产业集聚发展,示范引领农业园区化。立足壮大优势特色产业,聚力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、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、现代生产要素集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。优化产业布局,合理规划生产、加工、物流、研发、服务等功能板块,建设原料生产大基地,构建“一县一业、一特一园、多园成群”的发展格局。推进要素集聚,引导资金、人才、科技、土地等要素集约配置,解决好现代要素下乡难、入农难、进 园难问题。推进主体集中,吸引各类企业入园投资兴业,形 成龙头企业、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社会化服务组织、小 农户相互依托、集群发展的态势。推进产村融合,将园区建 设与休闲观光产业发展结合,培育兼具田园风光、农家情趣 和生活便利的宜居乡村。
 
        3. 着力打造产业链,示范引领农业融合化。构建种养结合、产加销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,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。 培育多元融合主体,发展专业化家庭农场,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营,扶持龙头企业牵引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、小农户广泛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,实现抱团发展。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,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以加工流通带动业态融合,发展中央厨房等业态。以功能拓展带动业态融合,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、科学素质教育、康养等产业融合,发展创意农业、功能农业等。创新利益融合方式,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与小农户建立多种类型的合作方式,推广“订单收购+分 红”“农民入股+保底收益+按股分红”等模式,完善利益分配机制,让农民更多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。
 
       4.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,示范引领农业绿色化。 强化绿色导向、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,普遍推行绿色生产方式,促进示范区产业绿色转型。强化资源环境保护。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,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,加强退化污染耕地治理。探索建立量水而行、以水定种的节水制度,提高用水效率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。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 行动,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、绿色防控,持续开展测土配方 施肥,加快有机肥替代化肥。推进畜禽粪污、农作物秸秆、 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。推进低碳循环发展。集成推广节肥节 药节水等绿色技术模式,发展稻鱼共生、粮饲一猪一沼一肥 等生态循环种养。加强绿色加工物流、清洁能源供应等基础 设施建设,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。加强质量安全监管。实 施农业生产“三品一标”提升行动,推动品种培优、品质提升、 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。广泛推行绿色、有机、地理标志农 产品认证,尽快实现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全覆盖。
 
       5. 加快发展智慧农业,示范引领农业数字化。推动物联网、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,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、经营网络化、管理高效化、服务便捷化水平。完善乡村基础设施,推动5G网络和移动互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布局,建设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。加快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,加强农业耕地、劳动力、自然资源、集体资产、经营主体等基础数据采集整理,建设数字田园、智能畜牧业、智慧渔业、数字种业。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,实施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,强化益农信息社服务功能。 推进大数据应用,深度开发利用农业生产、市场交易、农业投入品等数据资源,探索基于大数据的授信、保险和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模式。
     
       (五)资金扶持额度
       无
 
       (六)申报要求
       1.申报条件
       按照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方案》建设布局和条件要 求,选择农业现代化发展基础好、潜力足、空间大,地方政 府积极性高、支持保障有力、模式路径比较清晰、示范带动 能力较强的县(市、区)先行创建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较 高地区不得纳入创建范围。
 
       2.申报数量
       各地严格按照指标分配表申报创建,每年申报总数约 120个。
 
       3.申报材料
       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方案。
 
       4. 申报评审程序
       申报程序。按照“县级政府申请,省级部门择优遴选, 省级政府同意,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创建”的程序,开展申报创建工作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、发展改革部门,指导申报创建的县级政府部门研究创建定位和主攻方向、找准短板弱项和建设重点、科学设计推进路径和发展模式、明确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,认真编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方案,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,报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。
 
       评审方式。对申报基础性和政策性指标的示范区,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,组织专家严格评审。符合条件的纳入批准创建名单;审核不通过的直接取消资格,不再递补。对申报竞争性指标的示范区,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竞争遴选方式,择优纳入批准创建名单。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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